主角是被卖缅北被迫绝地求生的小说-沈媚淑孟星宇全文无弹窗免费阅读
的配置也猜到孟星宇应是帝都第一世家的沈家人。
不过沈家里这个年纪的,除了沈二爷,应该只剩下旁支的少爷了吧。
听说沈二爷嚣张肆意,性子极为桀骜还心狠手辣,于是沈媚淑一点没把眼前人和沈二爷挂上勾。
“苏家人不好,但二哥很好。”他会护着她。
孟星宇不满意了,有些忿忿靠在后座,他想说说这小朋友在苏家受了多少委屈,可又怕惹得小朋友再次伤心起来。
要是小恩人掉眼泪了,自己还真不会哄小朋友。
过了好半晌,孟星宇才不情不愿地开口,“那小恩人自己看着办吧,再喊‘金叶子’今晚就不带小恩人吃饭了。”
沈媚淑:……确定了,这人有点幼稚。
“二叔?”
顿时,车子狠狠扭曲了一下。
沈媚淑被甩了一下,孟星宇吓得赶紧捞着沈媚淑的细腰将人拉进自己怀ᴊsɢ里护着,冷冷的眸光朝驾驶位上的唐一看了一眼。
唐一心一颤,“二爷,我错了。”
“二爷?”
沈媚淑忽然发现了不对劲,在帝都姓“沈”的,还能喊“二爷”的,只有那一个吧?
然而,孟星宇这会却是误会了。
心里气呼呼地捏着怀里小恩人的小下巴,“喊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喊声‘哥哥’这么不愿意?”
他有那么老?
又是二叔,又是二爷,他就只能是他长辈?还两秒钟翻了一辈?
他只比这没良心的小恩人大了八岁……而已!
若能听见心声,
沈子旭:小叔不想当人未成年小姑娘长辈难道想做“禽兽”?
沈子昂:小叔这是老牛吃嫩草,我懂。
唐一:二爷是对自己的年龄有什么误会?三岁已经一代沟,您这已经快三代沟了!
沈二爷:……老子不是禽兽!老子现在只想把我挖野菜的小恩人养得白白胖胖,给她最好的报救命之恩!
枝枝我:嘿嘿( ﹁ ﹁ ) ~→懂~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养小媳妇也是养白白胖胖~
…………
沈媚淑像是没反应过来,想了两秒才小眼神幽怨地拍掉了孟星宇捏着她下巴的手。
“我只是惊讶你是沈家二爷。”才不是要喊你二爷。
孟星宇看着小恩人揉了揉微红的小下巴,心里莫名有些心虚。
“我给你揉揉。”
“不要,又给我揉红了。”
小恩人生气了。
孟星宇有些无措,他哪里知道小朋友皮肤这么嫩,轻轻捏一下就红了。
不过,小恩人这皮肤着实养的不错,又滑又嫩,近了还闻得到香香的,倒不像是经常跑出去挖野菜的。
“是哥哥错了,小朋友别生气了行吗?”
不知从哪变出一根棒棒糖的沈家二爷,居然拿着棒棒糖给个小姑娘道歉!
声音温柔就算了,还一脸的宠溺!
唐一差点又甩了一手漂移,好在忌惮于自家二爷的冷刀子控制住了,可这心是一点没控制住。
唐一想,他家二爷绝对是铁树开花了。
不吃甜的人居然身上带着棒棒糖,他这个特助都不知道!!
以前找人的时候说什么,他孟星宇的救命恩人,哪里是几枚金叶子就能报答的,一定要找到人给她很多房子,很多钱,替她撑腰让她在帝都贵圈都横着走!
现在看来,什么让小恩人横着走,只是让自己未来当了禽兽更加心安一点罢了。
唐一很有理由怀疑,他家二爷一直找自家小恩人,就是为了守在旁边不让其他野男人有可趁之机!
好心机一男的!
沈媚淑也觉得这人心机,知道她喜欢吃甜就拿糖来诱惑她!
一口一个“小恩人”、“小朋友”,确实还不如一根棒棒糖来得有用。
PS:
之前绾绾很看重亲情,所以在苏家待了九个月,有些讨好苏家人想融入苏家,但试过之后就失望了,便也放弃了。
不过绾绾想的是各自安好、各不相干,一开始不会有太大火气,后面也是因为有人招惹绾绾,绾绾才选择还击。
绾绾不重戾气,但也不会忍气吞声。
另外,虽然和男主之前认识,但也只是短时间的相处,重逢之后才是慢慢了解,马甲也随之扒拉掉。
马甲没掉之前,绾绾在男主眼里就是个被赶出家门的小可怜。
有人不喜欢这种风格是正常的,萝卜青菜各有所好嘛!只是希望口下留情,不喜欢退出就好了,谢谢理解!
同时,也谢谢喜欢本文的宝子们!爱你们!!
第6章 拐一只小恩人回家
孟星宇也没想到,自己最后还是靠着一根棒棒糖哄得自家小恩人的原谅。
等到了千鹤山庄,沈媚淑算是明白了在车上孟星宇为什么会说那一句“挑自己喜欢吃的就好”了。
他这是打算把全山庄的菜色都来一遍吗?
沈媚淑看着他们两个人,然后占了一个大圆桌,桌上摆满了菜盘子,她面前的小碗里还被这人用菜堆成了一个山堆,沈媚淑顿时感觉到了什么叫做报答救命恩人的爱的负担。
她是饿了,可她不是快饿死了。
这么多,他们两个是有多大的胃才能把这吃完?
“你会不会点太多了?”
孟星宇随意瞟了两眼,“还行吧,这桌子放不下了,下回带你来吃那些没端上来的。”
“小恩人尝尝哪个更好吃,多吃些。”
“以后再给你点。”
他孟星宇的小恩人,想吃什么吃什么,他可不像苏家人,抠抠搜搜的一家子小气鬼。
他可是看了,他家小恩人的零花钱居然一月才五万,这够什么?
女孩子一条裙子,一个包包就不够,也就苏家那一家子的小气鬼能干得出来,简直笑死个人了。
孟星宇想,这得亏他沈家三代都没有女孩子,他对养女孩子的认知只停留在要“富养”这两个字的字面意思上。
不然他知道了小恩人在苏家的待遇,肯定是得更生气的,怕是在宴会上就不是把人丢出门那么简单了。
“小恩人,多吃点,今天太晚了,明天带你去逛街怎么样?”
给小恩人买小裙子、小包包,再买一些耳环、项链、手链什么的。
小恩人皮肤白,穿小裙子肯定漂亮又可爱。
小恩人的小耳垂也好看,适合戴耳环。
小恩人的脖颈也漂亮,特别是锁骨,上面有点小点缀就更好看了。
小恩人的手腕他握过,软软的,白白的,加上一条手链也肯定好看,嗯……小珍珠手链就很不错。
圆润润的,亮亮的,白白的,小恩人戴上肯定衬得皮肤都发光似的,肯定漂亮!
孟星宇的目光从沈媚淑软糯糯又白皙的小脸划到一旁粉粉嫩嫩的小耳垂上,又落到白皙漂亮的锁骨,缓缓向下又定在手腕上看了几秒。
嗯,小恩人有些瘦,手腕太细了,得喂胖些。
于是,孟星宇又给沈媚淑那堆成小山似的的碗里又夹了一筷子。
努力干饭却永远吃不完的沈媚淑:……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话题为什么一下子就跳到了明天逛街,然后下一秒他又给自己夹菜了。
沈二爷,您可别夹了,她真吃不完 !o(≧口≦)o
沈媚淑嘴里还含着一口饭,腮帮子微微鼓起,扭头看了孟星宇一眼,满眼的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转过头继续干饭了。
算了,这人投喂起来她也是见识过的。
一年了也没改。
她还是继续干饭吧,有什么事吃完再说。
天大地大,干饭最大!
曾今心疼小恩人只吃野菜而受伤未愈就上山抓野兔特地投喂小恩人的孟星宇:小恩人果然是饿了,吃饭就只看了他一眼。
以后得给小恩人多多投喂点好吃的,不然叫别人一顿饭就拐走可怎么办才好。
而实际上只是前几天吃多了荤腥只想吃野菜的沈媚淑:这其妙的误会啊~
家人们,谁懂啊?
那几天顿顿都被病患盯着吃烤兔腿,不吃他就不上药的那该死的威胁感?
就问自己为什么手贱捡了一个“大爷”病患回来?
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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